一、考生务必查看附件“2017下半年南大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四位尾号”找到自己的号码,用纸笔记录并随身携带。要求考生牢记并能口述学位证书编号的最后四位。
二、获得学位的考生请于2017年12月29日-30日(上午8:45-12:00,下午1:00-4:30,中午休息),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(或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,两者有其一即可)来我院现场领取学士学位证书。学位证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亲自领取。如委托他人代领,则必须出具代领者与考生的两张身份证原件(缺一不可),并将两张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提交我校备案。
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南园教学楼2楼。可乘坐地铁1号线至珠江路站(1号出口广州路)出来再步行,或乘相应公交线路到鼓楼(鼓楼医院附近)或广州路(儿童医院附近)下来再步行。
三、从本次学位证书发放开始,校档案馆不再拍摄学位服装照(不影响考生的学位授予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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